各学院(部门)、各课题负责人:
成都工业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学院科研项目2024年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立项的中华传统文化学院校级科研项目。
二、结题验收基本条件
需列出在项目执行期间对学生培养的具体成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论文等成果注明立项编号、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申报结题等成果内容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1. 公开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
2. 立项县级及以上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发布的科技类项目或市厅级及以上平台中心项目1项;
3. 荣获市厅级三等及以上奖励1项;
4. 完成设计成果、调研报告、建议书、编撰成果、博物馆布展成果等1项,并同时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
三、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 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申请书》(附件1)、《结题汇总表》(附件2)、有变更事项的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
2. 成果支撑材料(论文、证书、设计成果等)整理到一个文档中,有必要的可自行添加目录。若有公开发表论文的,请所在学院(部门)核验原件,并在支撑材料影印件上批注“与原件相符”,加盖鲜章。
3. 请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A4正反打印)交至德五楼3340,电子版发至邮箱274533437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 以上材料请打包、按照“姓名+2024中华传统文化学院结题材料”的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2. 若结题成果为2篇论文的,原则上只接受1篇提供录用通知(须同时提供出版社校稿清样),另外1篇必须为正式发表。提供录用通知及清样的,请在正式见刊后将稿件发送至邮箱作为补充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方能结题。结题时间以审查通过时间为准。
3. 对2022年立项但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章,并按结题时间报送电子和纸质版。2024年的第二次(最后一次)结题时间拟安排在11月底。
4. 本次结题未通过的项目,可在补充完善相关成果后,再次参加2024年的第二次(最后一次)结题评审,评审结果以第二次评审结论为准。
联系人:赵老师,13518215990。
附件1:成都工业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学院结题申请书(纸质+电子)
附件2:成都工业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学院结题汇总表(电子)
附件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纸质+电子)
成都工业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学院
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