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校级科研项目(包含企业专项)和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集中验收结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项目范围
2018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校级项目(包含企业专项)和教育厅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校级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2、教育厅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厅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3、不得在结题时临时变更项目组成员。(如因研究需要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确需调整的,需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进展中期提出人员变更申请。)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时间:10月22日----25日17:00。
2、地点:师生事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
3、联系人:敖老师
4、联系电话:87992875
四、其他说明
1、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请在10月25日前提交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延期结题申请表(参照附件3)至科技处,校级项目最多可延期半年,教育厅项目最多可延期一年。
2、既不申请结题,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终止项目资助。终止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学校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和教育厅项目。
科技处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