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教育厅和学校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的相关要求,迎新期间校内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园环境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校内各商业网点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并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在店外经营,不得设置有碍校园环境的广告宣传及音视频设备,不得发放广告宣传品。
2. 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新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严格宿舍门禁制度,严禁任何人员在学生公寓内从事销售经营活动;严禁“黑心棉”进宿舍。
3. 各学院各系要加强对本院系学生的教育,禁止学生在校内从事商业宣传及经营活动(包括校门周边禁止任何人摆摊设点),届时学校保卫处将联合公安、城管、工商进行执法,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学生自行负责。
4. 保卫处要加强校园门禁管理和校内安全巡查,及时清理流动商贩,取缔各类违规商业宣传活动,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为新生报到营造良好安全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