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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     来源:人事处

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培养地方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更好地发挥西部项目人才培养和教育服务的作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9]130号)的要求,学校启动2019年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向、留学专业及年度规模

新工科背景下智能制造复合型师资海外培养工程,项目简章详见附件1。

选派专业为装备制造、计算机科学技术、人工智能、机械工程、电子工程。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不超过3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0月9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0月9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三)博士后。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78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选派范围及申请条件

1.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我校的在职工作人员。申请人研究方向应与留学专业方向保持一致,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过项目、课题研究,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的重点工作。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获得留学高校邀请函(留学高校及国别详见附件1),申请人可自行联系外方院校获得邀请函,亦可统一由学校外事办协助联系外方学校(协助联系不保证一定能获得邀请函)。

(2)申请人员须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派简章》《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及《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详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3,外语水平要求见附件2)。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果部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四、学习任务和预期科研成果要求

1.留学期间全程旁听1-2门本专业本科课程;

2.留学结束后,回本单位作专业学术报告;

3.学习结束后2年内,理工科留学人员至少发表SCI论文1篇;文科留学人员至少发表C刊及以上论文1篇,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项目1项,由人员所在单位考核。

五、申报说明

1.请各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推荐工作。各部门若推荐1人以上,请排序。

2.由于获得邀请函时间紧迫,各位申报者需要学校外事办协助联系外方学校的,请提前准备个人需求及个人简历(中英文简历),格式详见附件4(个人简历与学习计划的准备与提交请务必认真阅读附件4中批注要求)。

3.申报人员向所在部门报名并填写“2019年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推荐表”(参见附件3),由部门汇总报名情况,经部门党政联席会一致确认后于2019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12:00前报人事处204室(电话87992237),同时将附件3与附件4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7668891@qq.com,因时间紧迫,请各单位重视,过时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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