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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实习教学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来源: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

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实习教学管理,牢固树立质量主体意识,强化对实习教学过程及质量的自我监控、检测和评判,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落实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纲要(试行)>的通知》(成工院〔2018〕119号)、《成都工业学院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成工院实〔2015〕3号)、《关于印发<成都工业学院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成工院〔2017〕8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方案的要求,学校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办公室、教学督导委员会拟于2019年4—5月对各教学单位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范围

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本科专业课程实习教学开展情况。

2.各学院2019届本科生实习材料归档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用学院自查和专家组督查(抽查)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学院、各专业进行自查(4月15-30日)。

第二阶段:实验处、质评办和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到学院和实习基地进行走访督查(5月6-17日)。

第三阶段:实验处、质评办和教学督导委员会形成督查结果并反馈意见(5月30日)。

三、督查内容

1.实习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包括:

(1)实习教学组织管理规范有序。主要包括:学院实习教学管理文件、考核标准与要求;实习教学动员、检查、监督、总结。

(2)实习教学准备充分,主要包括:《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计划》等基本文件的准备和实习基地条件的准备等。

(3)实习教学过程管理到位,教师指导到位,学生实习效果好,包括实习教学过程指导、实习纪律、实习内容完成效果、学生实习总结等。

(4)实习教学的考核方式严谨、科学,成绩评定客观、准确。

(5)实习管理系统“云智习柚实习服务平台”使用情况。

2.实习材料归档的规范性及完整性。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照《成都工业学院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中“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成都工业学院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成工院实〔2015〕3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工院实函)〔2019〕2号)等文件要求,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实习教学情况的自查工作。

2.切实落实持续改进。坚持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切实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3.高度重视材料整理。注重收集整理影像类资料、过程性资料、积累档案性资料、挖掘特色性资料,务必做到数据清晰、规范有序。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工院实函)〔2019〕2号)要求,请各学院于4月19日前通过OA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向实验处伍琼仙老师提交各单位电子版“实习工作方案”(模板详见附件)。

2.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完成实习情况的自查工作,按《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工院实函)〔2019〕2号)要求做好实习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以及与实习单位的衔接工作。

3.到实习基地实地走访督查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实行分散实习的专业,按照实验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系)2018-2019学年实习工作方案

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办公室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2019年4月11日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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