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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来源: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9届本科毕业生于2018年秋学期开始陆续进入毕业实习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成都工业学院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成工院实〔2015〕 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保证实习教学的质量,现将2018-2019学年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习工作,科学制定实习计划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认真组织落实本院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

各院(系)要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各专业在开展实习前将签订的协议书以及《成都工业学院实习教学计划》交各院(系)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审核,院(系)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收取或变相收取学生的实习费用。与企业合作的协议及费用支出等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各院(系)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领导组应严格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制定、修订各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推进实习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证实习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的高度吻合以及毕业实习内容与专业的高度结合;根据不同类型的实习,制定、完善具体的毕业实习成绩考核办法。

各院(系)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与纪律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规定和劳动纪律,同时做好安全教育,与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防止意外事故,保证学生安全。

二、实习形式

依据《成都工业学院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成工院实〔2015〕 3号)(附件1)文件精神,原则上应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集中实习,并选派指导教师全程跟班指导。同时需履行实习审批手续。各专业应在实习前一个月内填写《成都工业学院实习教学计划》并报院(系)审批,同时《成都工业学院实习教学计划》的复印件作为报销实习经费的附件。实习时间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写情况说明并由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签字盖章后并报实验处审批。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各院(系)应提前安排好实习师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事宜。

对于实行分散实习的专业,须履行以下手续:学生本人填写《成都工业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2),并由家长签字认可,报院(系)审批;院(系)将实习大纲送达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委派1名中级职称以上(或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并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和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院(系);院(系)接到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和接收函后,方可安排学生前往实习。院(系)要与分散实习的学生保持联系,以电话、QQ、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状态,指导和管理好学生实习。所有工作应在实习开始的前一个月完成。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实习要求,同时应每天撰写实习日志,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实习结束时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应回学校完成,并与集中实习学生同步进行。

实验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分散实习,保障实习质量。检查中若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实习的同学,该教学环节将以不及格处理,必须补修本环节。

三、实习要求

1.各院(系)应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各专业实习,如确有变动需要,应按规定进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后在实验处备案。

2.各院(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实习工作方案,并于实习前两周内报实验处备案(电子版)。

3.各院(系)应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就地就近、讲求实效和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实习场所。

4.各院(系)应保证实习岗位与专业的对口度以及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的吻合度,不得将与专业培养方案无关的工作项目列入实习范围。严禁安排无安全保障和具有安全风险的实习岗位,学生实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强制学生加班。

5.各院(系)应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与学生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告知实习成绩计算办法等。

6.各专业必须提前一个月按照实习计划安排落实好学生实习单位及校内外指导教师,做好实习期间对学生的指导、管理和考核。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应由专业负责人申述理由,经院(系)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实验处备案。

7.实习管理将采取网络信息化管理:云智习柚实习服务平台“http://cdtu.yunzhixiyou.com”,请各位老师和同学在该网站上先“下载习柚APP”,用教工号、学生学号(10位数)在APP上注册后使用,云智习柚实习服务平台使用指南详见附件3,各位老师还可加入“习柚成都工业学院教师”QQ群874593510,方便与习柚公司客服交流,该实习系统的使用培训会已在2018年11月28日进行,参加培训的教师名称详见附件4。各院(系)需指定一名老师作为院(系)实践教学管理员,负责根据审核通过的成都工业学院实习教学计划在实习管理系统中创建实习任务,实习任务命名规则为“年级+专业名称+教学任务中实习课程名称”

四、成绩评定与材料归档

1.成绩评定

各院(系)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实习,制定、完善具体的毕业实习成绩考核办法,根据专业实习特点制订成绩计算办法,报实验处审核并备案。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参加相关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考核,提交相关实习材料(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同时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集中实习只须完成实习报告),并由实习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参加最后的成绩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按照百分制记载。

指导教师应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向院(系)提交实习学生实习成绩。

2.材料归档

实习结束后,各院(系)应做好以下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各专业的《成都工业学院实习教学计划》(详见附件1)、毕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等;

(2)分散实习学生的《成都工业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2),各院(系)也可采用本院(系)相关规定及表格;

(3)每个实习学生的《成都工业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总结报告》(详见附件1);

(4)每个实习学生的《成都工业学院学生实习鉴定表》(详见附件1)

(5)每个专业填写的《成都工业学院实习总结报告表》(详见附件1)

各院(系)应在实习结束后组织专业教研室对各项毕业实习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院(系)存档。实验处将定期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附表:1.成都工业学院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2.成都工业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

3.云智习柚实习服务平台使用指南

4.实习实训管理系统培训会签到表

成都工业学院    

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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