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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 “中秋节” “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开展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安全事件;要对本单位人员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严防治安、消防、交通、诈骗、人身伤害等案件、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教育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不听、不看、不围观、不参与公安部、教育部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

二、 “中秋”、“国庆”假期,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公寓等场所人员离开后,一定要锁好门、窗,切断水、电、气,按规定保管好易燃易爆和危化物品,确保安全。

三、留校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警。禁止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严禁违章用火、用电、聚众赌博、酗酒滋事以及浏览违法网站等违法活动,禁止在校区放飞无人机。

四、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黑“摩的”和无运营手续的私包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五、注意外出旅途安全,出行前注意目的地天气情况,不到有安全预警地区旅游。个人外出住宿时应选择正规、安全、设施完善的酒店,入住时配合前台接待员做好登记工作,住宿时应注意贵重物品保管和自身安全的防范,保持通讯畅通。尽量不要单独在外留宿,应结伴或有家长陪同,防止受到不法侵害;另外,在外留宿时应先熟悉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以便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逃生自救。

六、假期往返途中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不要轻易与陌生人搭讪,不要过分相信偶然结识的朋友,更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给的烟、饮料等物品,防止被盗、被抢或上当受骗。近期,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案件多发,我校也有个别学生被骗,提醒各位师生员工增强防骗意识,对网络信息要有一定的辨识能力,有疑惑时可以向同学、老师求助。

七、放假期间,要加强门岗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盘查制度和物品登记制度。保安队员要切实落实岗位职责,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保卫处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7992110;

校园警务室值班电话:87992190;

学生系统值班签到地点:学生宿舍二舍值班室,可查询值班名单和联系方式。电话:87992342

祝全体师生员工节日快乐!

保卫处 学生处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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