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国资采购的有关规定,科研设备采购应做到有计划、有预算,只有填报了计划表的科研设备方可纳入采购。根据所报计划,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每学期一次集中组织开展科研设备的采购。
请各单位认真统计填写《成都工业学院2018年科研设备购置计划表》,并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填写的纸质(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和电子表格报送科技处(电子文档发送至:250856454@qq.com ;纸质文档交红楼216室)。
联系人:陈兰
电话:87992089
附件:《成都工业学院2018年科研设备购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