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中心:
春节寒假将至,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廉洁从教教育,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纪检监察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
纪检监察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