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宜宾校区、相关艺术社团指导教师:
由四川省教育厅举行的“第十届四川省大学生艺术节”将于近期举行,为了踊跃备战本届大学生艺术节的各项竞赛,请依照第十届四川省大学生艺术节各项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自身优势,在广大学生中征集优秀艺术作品,请做好普遍动员和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气氛,力争选送一批优秀作品,代表学校参赛。并按照规定择优选送优秀案例参加省级评审和现场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4或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二、活动对象
各学院、宜宾校区在校学生。
三、报送时间
6月20日前,将相关纸质艺术作品交至校团委文化实践部(长虹会堂404室),电子文档类发送至邮箱285741684@qq.com(邮箱主题为作品题目+姓名+学院)。
联系人:童雪婉87992195。
四、案例评选
优秀作品征集完毕后,将邀请专家评审对优秀案例进行校级评选,并按照省教育厅划定指标,择优推选6件作品参与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校团委、教务处、人文与设计学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