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我校档案工作,确保各类档案材料及时、准确、完整归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归档范围:本次整理移交的归档材料是2023年各部门(单位)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各类材料。
2.归档时间:各部门(单位)兼职档案员按归档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后,于11月底前移交档案馆,并填写《档案移交目录》(附件2)一式两份,移交时双方签字确认,各执一份留存备查。
3.归档要求:
(1)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组卷,按时向档案馆移交,做到立卷规范,归档材料齐全、完整。档案馆负责业务指导及档案的验收。请各部门(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兼职档案员切实履行档案工作职责,按时顺利完成本部门(单位)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归档质量。
(2)部门(单位)档案员要按照《各归档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收集、整理本部门(单位)产生的各类载体档案。
(3)如部门(单位)兼职档案员发生变更,应做好相应的业务交接和安排工作,确保归档工作的顺利开展。
(4)档案归档工作是学校对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档案馆将对各部门(单位)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情况进行汇总,各部门(单位)立卷归档等情况是年终考核和档案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5)各部门(单位)在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档案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7992215;13408462439
地址:图书馆九楼档案馆办公室
附件:1.卷内目录
2.档案移交目录
3.备考表
档案馆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