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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第四届(2025年)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暨第二届四川省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7     来源: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各院系及宜宾校区: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由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和社会实践调查竞赛是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名单靠前的赛事。该竞赛紧密围绕“双碳”战略目标等国家重大需求,在教育部的关怀指导和广大高校的积极协作下,已发展成为起点高、精品多、覆盖面广且影响力大的全国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

2025年成都工业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为2025年第二届四川省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遴选做好准备工作。本届校赛由学校教务处主办,由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承办,由工创中心、宜宾校区及各院系协办。现发布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科技创新、节能减排。

二、竞赛内容

紧扣竞赛主题,作品包括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体现新理念、新原理、新方法以及新技术。

三、组织机构

l主办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宜宾校区

l承办单位: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l协办单位:所有校内参赛单位

四、参赛对象

成都工业学院校内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参赛者必须组队参赛,每组不超过7名,每个参赛队伍聘请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如聘请3名指导教师,其中1名必须是企业技术人员或者交叉学科老师。

五、参赛单位

以校内各院系为参赛单位,不限申报项数。鼓励院系间混合组队参赛并提交作品,但作品按署名第一的院系进行统计。

六、竞赛安排

1、作品提交:参赛作品必须是当年完成的作品。参赛队伍必须在2025年4月5日前完成作品,并按要求准时提交参赛作品(包括参赛报名表、申报书和说明书,相关模板见附件1~附件5),参赛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教务处或校区)盖章,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本届作品申报采用无纸化(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

邮件名格式:[报名表]-XX学院-负责人,样例:[报名表]-材环学院-张三。

2、形式审查:初定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左右,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初审:初定于2025年4月15日左右,举行专家初审,确定入围决赛作品名单及其他获奖作品名单。

4、作品公示:通过专家初审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为期5天公示。

5、终审、决赛:初步定于2025年4月20日在成都工业学院(郫都校区)举办决赛,决赛采用线下形式。

七、评审规则

1、评审原则: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赛作品指导教师不得作为本次大赛初审及决赛评委,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大赛评委将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经济性等指标对作品进行初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2、评审程序:赛事分为初审和决赛。

1)初审。初评阶段包括形式审查、专家初审、专家复审、公示等环节。

形式审查:大赛执行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报名表格、材料、作品等进行形式审查,并对参赛学生的有效身份信息进行审核。针对有缺陷的作品提示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修正。

专家初审: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按照初审规则,对有效参赛作品进行网上初审。

初审规则描述

分值占比

节能低碳主题吻合度

10%

科学性(技术方案的合理程度)

10%

创新程度和先进性

20%

独创性(是否为导师项目或学位论文题目)

10%

作品完善程度

10%

预期经济效益和推广价值

10%

作品实物或模型等综合评价

30%

专家复审:对专家初评有较大分歧意见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安排专家进行复审。

公示:根据参赛作品初审及复审的情况,确定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以及三等奖名单,进行公示并通知参赛院校。有异议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作品将由大赛仲裁委员会处理。

2)现场决赛。决赛包括作品现场展示与答辩、决赛评审、公示等环节。

参赛选手现场作品展示与答辩:现场展示及说明时间不超过7分钟,答辩时间约7分钟。在作品展示、答辩时需要向评审组说明作品创意与设计方案、作品实现技术、作品特色等内容。同时,回答评委的现场提问。评委综合作品展示和答辩情况,确定作品答辩成绩。在作品评定过程中评委应本着独立工作的原则,根据决赛评分标准,单独给出作品答辩成绩。

决赛评审:答辩成绩进行排名后,根据大赛奖项设置名额比例,确定各作品奖项的等级。

公示与颁奖:决赛作品的获奖名单将在网站上公示。大赛闭幕式根据公示结果进行颁奖。

八、奖励办法

1、科技作品类与社会实践类作品分赛道评选。

2、竞赛设立等级奖和优秀组织奖两类奖项。

3、等级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获奖比例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和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4、优秀组织奖由组织委员会对竞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提名,报竞赛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

九、联系方式

竞赛咨询联系人:邱诚老师13408642820李强林18030513541

邱阳老师13547925507

竞赛QQ群:648266759(参赛学生咨询);指导教师群580985164

竞赛组委会联系邮箱:12450938@qq.com

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年1月10日





郫都校区

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
二段1号
611730

宜宾校区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路三段9号
6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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