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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9     来源:gyxb

校内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就业专项)的申报公告。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的老师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一、专项目的

就业专项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供需适配,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高校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就业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就业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或团队主要成员要具有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工作背景或从事与就业有关的研究工作。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就业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就业专项。

五、申报要求

1.就业专项申报不限额。各二级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六、校内工作安排

本次就业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申报系统于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30日17时开放。为了确保申报质量,预留校内审核时间,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月26日17时前在全规办平台进行申报。申请人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87992358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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